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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妇联组织收看全省“新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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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日18日,省妇联举办“新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推进省市县三级妇联党组“组织联动”学习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市妇联设立分会场,妇联机关全体人员、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妇联干部以及我市“我助妇儿康·妇儿权益维护与安全守护课堂”公益项目公益讲师参加。

       讲座由中华女子学院党委书记李明舜教授专题辅导。李教授深度解读了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制定与修改、修订的必要性、修订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修订的亮点与意义等5个方面的内容。讲座深入浅出、旁征博引,帮助大家更精准地理解和把握《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实施重点、关键环节、以及妇联组织的职能,对做好新时代妇女维权工作、有效发挥妇联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讲座结束后,省妇女儿童福利基金会对公益讲师进行“我助妇儿康·妇儿权益维护与安全守护课堂”公益项目及小程序使用方法培训,为明年妇儿权益维护与安全守护课堂顺利开展做好准备。

        参加培训人员认真聆听讲座

       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展开讨论

       一起来听听她们的声音吧


       新桥镇妇联主席   徐子英: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听了李明舜教授关于《新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深受启发: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坚持党建带妇建,是我们履行妇联职能、维护妇儿权益的重要原则和依据。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这就在国家层面把妇女权益保障和社会发展进步更加紧密地联结在一起,男女平等成为全面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内容共同理想联系在一起,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成为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我们基层妇联组织更要主动协调,推动构建政府主导、各方协同、社会支持的保障妇女权益工作机制,不断加大重视、关心、保护力度,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将妇女权益保障工作落到实处。

       孤山镇妇联副主席、城北园区投资促进部副部长  刘沁霖:保障“她”权益,用心用情做好妇女维权与关爱服务

       此次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重点在妇女的政治权利、人身和人格、文化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财产、婚姻家庭等方面作出符合新时代特征和要求的修订。作为我市高新企业聚集地、少数民族聚居地,孤山镇(城北园区)拥有企业女性职工5000余人,少数民族妇女群众近200人,是“她”力量的重要汇集地。下一步,我们镇(园区)妇联将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工作的重要讲话要求,通过集体学习、专题培训、载体打造、共同祝福等方式,更大力度学习宣传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用心用情做好妇女维权与关爱服务,保护“她”权益,汇聚“她”力量,绽放“她”风采。

        江苏中毅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公益讲师  高芳艳:加强宣传普广,运用法律武器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我有幸参加了省妇联组织的专题讲座,聆听了李明舜教授及省妇女儿童福利基金会的相关辅导与要求,深感意义非凡,压力与责任倍重。李明舜教授的讲座深入浅出、观点鲜明、内容丰富,阐明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中的热点与重点。作为专职律师,我不仅要在自己承办的具体案件中用好《妇女权益保障法》,更要配合妇联做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普广,引导广大妇女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营造尊重妇女、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江苏信义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公益讲师  周敏慧:开展公益志愿服务,保障妇女维权事业蓬勃发展

       本次修订增加了关于妇女土地及相关权益的规定,特别是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土地承包经营、宅基地使用等方面的保护措施,回应了农村妇女权益保护中的难点问题。李教授的解读,让我看到国家在保障妇女平等享有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的权利和权益方面,提供了坚持有力的法治支持和保障。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机制正在不断健全完善,妇女“半边天”作用日益突显。今后,我将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类公益志愿服务,为妇女权益保障事业贡献绵薄之力。